索引號: | hasrsj/2021-00432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文號: | 海人社〔2021〕120號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發布日期: | 2021-10-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繼續實施以工代訓相關政策的通知 |
關于繼續實施以工代訓相關政策的通知
關于繼續實施以工代訓相關政策的通知
各區鎮、街道人社服務機構,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69號)、《關于用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質效的通知》(蘇人社函〔2021〕9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現有存量規模,經比對和測算,決定對全市企業繼續實施以工代訓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新招錄人員并開展以工代訓的,對以工代訓連續3個月及以上的企業給予以工代訓補貼(以工代訓期間須依法為新招錄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補貼期限為3個月。此項政策實施時間為2021年1月至6月。
二、本通知所指的企業不含國有企業、各類勞務公司和各大銀行。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 安 市 財 政 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