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hasrsj/2019-00243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通知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發布日期: | 2019-08-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的通知 |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安市財政局 海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安市稅務局 海安市總工會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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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人社〔2019〕79號 |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
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的通知
各區(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穩就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根據《市政府印發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海政發〔2019〕20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稅務局、省總工會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32號)和《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的通知》(通人社發〔2019〕10號)精神,結合海安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一)穩崗返還對象和標準
1.對上年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穩崗返還”)。返還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逢角進元。
2.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且承諾獲得穩崗返還后6個月內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發放“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返還標準按6個月我市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平和上年度企業平均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二)實施條件
1.實施“企業穩崗返還”,失業保險基金上年滾存結余具備12個月以上支付能力;實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上年基金滾存結余具備24個月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規范。
基金支付能力=期末基金滾存結余/當期月平均待遇性支出額。期末基金滾存結余以上年末基金累計結余為基數且不含已批復未使用試點資金結余;待遇性支出包括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和價格臨時補貼等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支出。
2.申請穩崗返還的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環保等政策規定,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和“僵尸企業”名單;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繳費滿12個月且仍在正常參保繳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海安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當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能力為30個月以上時,裁員率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確定。
企業裁員率=(上年初失業保險參保人數-上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上年度月均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
3.申請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穩崗返還的企業,除具備上述條件外,2018年以來受宏觀經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1個自然年度內連續6個月虧損或累計虧損超過8個月,同時提供通過民主程序與工會組織等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包含獲得穩崗返還后6個月內不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對應條件城鎮登記失業率的承諾)。
4.勞務派遣企業申請享受“企業穩崗返還”,需提供上年度享受返還資金的分配表和實際用工單位確認材料,以及本年度享受返還資金分配計劃表。
(三)審核認定
1.申請。向經營所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提出申請,并填報《海安市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的,填報《海安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見附件2),同時提供虧損月份的月度財務報表(加蓋企業公章)。
“企業穩崗返還”次年申請,“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2019年申請,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申請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2.審核。對“企業穩崗返還”申請,由我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受理審核,通過社保信息系統確定補貼企業穩崗返還金額,利用企業相關信息進行比對,確定最終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
對“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由我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受理,并由市人社局牽頭,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等形式,由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職,確定返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發改部門負責核查企業信用情況,會同工信部門審核企業是否屬于“僵尸”企業及是否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稅務部門按規定提供企業2018年以來季度或月度企業所得稅納稅信息;總工會負責審核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人社部門根據審核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程序從年初預算中撥付補貼資金,對返還資金數額較大的,需人社部門報請市人民政府審議。
3.公示。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在我市政府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人社部門財務科室按程序及時撥付。
(四)資金使用管理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返還一次,“企業穩崗返還”和“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不得同時享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支出。返還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其中:企業穩崗返還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穩崗補貼”科目支出,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資金從“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原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放寬至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
三、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失業保險支持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應對當前形勢、服務實體經濟、穩定擴大就業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位置,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財政、發改、稅務、工會等部門各司其職的工作體系,確保失業保險穩就業各項政策盡快落地落實。
(二)強化政策宣傳。各區鎮要充分利用當地微信公眾號、宣傳公示欄等多種載體,多形式廣泛宣傳失業保險穩就業政策,提醒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及時申領;對受益企業和職工穩定就業崗位的實際成效開展宣傳,多渠道擴大政策知曉度。
(三)防范基金風險。各地要加強基金運行監測調控,確保基金收支平衡、運行安全和各項政策落實。健全補貼資金審核、公示、撥付等監督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驗證資格條件,盡量減少自由裁量權。對騙取或套取資金,經有關部門認定,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依法嚴肅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附表:1.海安市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
2.海安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
(此頁無正文)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安市財政局
海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安市稅務局
海安市總工會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海安市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名稱 |
企業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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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戶名稱 |
企業規模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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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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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商 注冊地址 |
社保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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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統一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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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初參加 |
上年末參加失業保險人數 |
上年度 |
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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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月均失業 保險參保人數 |
上年度繳納失 |
申請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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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穩崗補貼 使用情況(元) |
職工生活補助 |
繳納社會保險費 |
轉崗培訓 |
技能提升培訓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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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穩崗補貼使用情況(元)(預測數,補貼金額為上年度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的50%) |
職工生活補助 |
繳納社會保險費 |
轉崗培訓 |
技能提升培訓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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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諾 |
本企業鄭重承諾:所提供的資料不含任何虛假信息。所享受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否則,本企業及法人代表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并同意由市相關部門列入失信企業名單,記入本企業信用檔案,接受失信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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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鎮) |
年 月 日 |
海安市 勞動就業 管理機構審核意見 |
經核定,裁員率為: 核定享受補貼金額: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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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海安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名稱 (蓋章) |
企業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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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模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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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戶 名 稱 |
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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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賬 號 |
社保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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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商 注冊地址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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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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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 狀 況 |
2018年以來 連續虧損月份 |
2018年以來 虧損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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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初參加 失業保險人數 |
上年末參加失業保險人數 |
上年度裁員人 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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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裁員率 |
月均失業保險 參保人數 |
申請享受 補貼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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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崗措施 |
工會委員會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企業承諾 |
本企業鄭重聲明:本企業所提供的資料不含任何虛假信息。同意稅務部門按規定提供本企業2018年以來季度或月度企業所得稅納稅信息。所享受穩崗返還資金將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享受返還資金6個月內裁員率不超過對應條件城鎮登記失業率。否則,本企業及法定代表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并同意由省市相關部門列入失信企業名單,記入本企業信用檔案,接受失信懲戒。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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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會議 會審意見 |
人社局意見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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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意見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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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意見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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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意見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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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會意見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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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海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海安市財政局、海安市發改委、海安市稅務局、海安市總工會等5個部門會審,該企業符合享受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條件。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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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