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以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自然資源局草擬了,關于公開征求《海安市以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興辦企業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以來,未收到群眾修改意見和建議。
海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