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迅速消除燃氣突發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進行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燃氣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并確保在處置過程中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建立政府、部門及企業之間分工明確、職責清晰、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應急體系,提高本市燃氣行業防災、減災的綜合管理能力和抗御風險能力,結合本市燃氣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海安市城鎮燃氣范疇突發液化石油氣場站、天然氣管網、門站、儲配站、調壓站、加氣站、燃氣用戶等設備設施故障或損壞引發的燃氣泄漏、火災、爆炸、停氣等需要調動市人民政府應急力量的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指揮。
三、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集中指揮,協調一致;依靠科技,提高素質;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四、事件分級
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將海安市燃氣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Ⅰ級(特別重大,“紅色”)、Ⅱ級(重大,“橙色”)、Ⅲ級(較大,“黃色”)、Ⅳ級(一般,“藍色”)四個級別。
五、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明確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及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和專家機構并明確職責,各區鎮成立應急處置機構,城鎮燃氣企業建立應急搶險隊伍。
六、預防預警機制
建立預防、檢測、預警機制,明確各個機制的工作要求。
七、應急處置與救援
明確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后期處置的處置流程。
八、保障措施
完善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日常管理與制度保障各項保障措施。
九、監督管理
提出預案演練要求,明確獎勵和責任追究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