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及資金補助政策的通知
            來源: 海安市民政局 發布時間:2019-04-11 10:10 累計次數: 字體:[ ]

            各區(鎮)民政辦:

            根據南通市政府《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通政發〔2018〕26號)、《關于印發<南通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發〔2018〕31號)、《市政府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海政發〔2018〕69號)和海安市民政局海安市財政局《關于全面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及明確資金補助政策的請示》(海民﹝2019﹞29號)文件的要求,為完成省、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任務,提升我市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水平,規范使用省、市補助資金,現就全面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利用2-3年時間,采取“公建公辦社會化運營”或者“協議性社會承辦”的方式,全面優化服務設施,提升服務水平,重點對4個街道日間照料中心、9個鎮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主城區打造“十五分鐘”服務圈的37 個居家養老服務站(高新區27個,城東鎮10個)、不少于7家農村敬老院拓展居家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功能、達到一定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進行標準化改造,實現運營社會化、服務正常化。

            二、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功能提升補助標準

            1.街道日間照料中心、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補助標準:按1000元/平方米予以補助,原則上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最高補助60萬元,其中建設裝修類資金占60%、設施設備采購類資金占40%,實際支出(不含原有房屋建筑成本)不足補助限額的按實補助。

            2.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及改造提升項目補助標準:按1000元/平方米予以補助,原則上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最高補助30萬元,其中建設裝修類資金占60%、設施設備采購類資金占40%,實際支出(不含原有房屋建筑成本)不足補助限額的按實補助。

            3.農村敬老院延伸居家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功能項目補助標準20萬元/家,其中建設裝修類資金占60%、設施設備采購類資金占40%,實際支出(不含原有房屋建筑成本)不足補助限額的按實補助。

            4.鼓勵村(社區)采取與社會力量協議承辦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方式來增強區域性養老服務能力,建設資金的補助方法按《南通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中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通民發﹝2018﹞78號通財社﹝2018﹞1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500平米以下的社會力量協議承辦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新增投資(不含建設配套用房成本),補助標準按第2項公辦居家養老服務站補助標準的50%補助且分三年平均撥付,新增投資額(不含原有房屋建筑成本)不足補助標準的按實補助。

            資金補助方式:先建后補,項目建成后,各區(鎮)提供相關招標及實施資料并進行初審,經市民政審查合格后按合同及相關規定撥付資金,資金撥付比例最高為實際支出的70%,剩余30%待中心、站實際運營一年后撥付。

            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方式及經費補助標準

            各區(鎮)應切實做好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運營工作,確保中心(站)的開放時間和服務水平,原則上可以采取以下運營服務方式,政策標準依照海安市民政局海安市財政局《關于全面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及明確資金補助政策的請示》(海民﹝2019﹞29號)文件執行:

            1.公建公營:區(鎮)人民政府或村(社區)委員會負責對自建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實行運營,落實專(兼)職人員管理,做好日常運營的服務工作。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海政發﹝2015﹞58號)文件要求,對正常開展涉老服務的鎮(街道)、城鎮社區和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市民政將根據工作開展情況每年分別給予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適當的運營補貼。

            2.協議性社會承辦:公建、社會辦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均可以在區(鎮)和村(社區)的統一協調下,整合資源,采取協議承辦的方式,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切實為社會老人提供休閑娛樂等服務。協議發起的區(鎮)、村(社區)負責監管協議點的日常服務活動,對服務老人的動態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每百名老人次到站活動的固定補助金額乘以批次”的方式對協議承辦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進行運營補助,全年最高補助金不超過3萬元。協議承辦點出具正規票據并附錄相關活動記錄后,經協議發起的社區、民政辦審核簽字,由民政局撥付。

            3.招標性社會化運營:獨立為老人服務的重點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項目,由市民政局打包招標,實行社會化運營服務。市民政局負責招標中心(站)的社會化運營費用。區(鎮)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房屋租金、維修、物業管理等基礎性費用。區(鎮)政府也可自主招標,招標項目需經市民政局依照相關文件及規定標準審核審批后進行,正常運營后可參照享受運營補助。未經市民政局審核審批的一律不得享受各類運營補助。

            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實行社會化運營后,屬地區(鎮)民政辦負責業務管理,采取“基礎性免費服務+增值性收費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服務中心、站的開放率,提高區域性社會老人的養老服務滿意率。

            四、工作職責及管理責任

            各區(鎮)要根據總體目標要求,合理規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的選址,落實服務用房,積極申報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力爭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目標任務,實現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水平的大提升。市民政局負責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業務指導、社會化運營工作的實施。各區(鎮)在項目確定后,要積極組織力量、按照程序落實建設任務,優質高效地做好項目的設施建設。社會化運營后,各區(鎮)民政辦負責各自轄區內服務中心(站)的業務管理、監管第三方的運營服務、審核運營服務工作,審查臺賬資料,根據招標方案和三方協議要求測算服務經費,經鎮政府初審后,報市民政局復審并按程序審批撥款。社會力量協議承辦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由發起協議的村(社區)負責,鎮民政辦進行業務指導和過程監督,對照要求對其建設補助、運營補助資金的申報、使用進行核查。由協議發起的社區妥善留存相關檔案資料。所有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用于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不得拆分項目、巧立名目進行挪用、擠占或他用。資金使用時必須落實各區(鎮)財經管理制度要求,并進行績效評價。各區(鎮)應妥善留存相關檔案資料,以備市民政、財政的聯合檢查。

            主站蜘蛛池模板: 遵化市| 东乡县| 桐梓县| 隆德县| 茂名市| 凤山县| 乐都县| 莆田市| 鹤山市| 胶州市| 峡江县| 扎鲁特旗| 农安县| 巴南区| 双辽市| 中阳县| 东山县| 铜鼓县| 赞皇县| 申扎县| 抚州市| 读书| 定西市| 焦作市| 崇明县| 彝良县| 汉源县| 安溪县| 蛟河市| 嘉鱼县| 收藏| 莱阳市| 南开区| 金寨县| 许昌县| 商城县| 宾川县| 永宁县| 临猗县| 梅河口市| 远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