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關于南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版)》
            來源: 南通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4-12-25 09:36 累計次數: 字體:[ ]

            一、修訂背景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統籌區域重污染天氣發生時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方案,旨在提高區域預防、預警和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控制、減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氣帶來的危害。我市最早于2013年4月印發《南通市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后于2014年4月印發《南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分別于2017年、2019年、2021年對預案內容進行修訂。

            2024年1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的指導意見》,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規則、預警等級、區域應急聯動、應對效果評估等提出了新要求。根據上述要求,市政府辦公室于2024年9月14日印發了修訂后的《南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版)》(以下簡稱“預案”),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機制,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精準性和科學性。

            二、主要內容

            預案修訂后,由總則、組織體系與職責、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應急豁免、應急終止、應急保障、預案管理及附則九大部分構成。主要內容包括:

            (一)預警分級標準

            結合污染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等因素,將預警劃分為3個等級,由輕到重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根據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按程序發布、調整、解除預警。

            黃色預警:經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或接到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長三角區域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橙色預警:經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或接到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長三角區域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紅色預警:經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或接到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長三角區域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

            (二)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預警發布等級,實行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各級應急響應措施主要包括工業減排措施(如工業企業實施限產或停產、停止開停車與檢修防控作業、船舶修造及汽車維修企業暫停噴涂作業等)、揚塵減排措施(如停止建筑物露天拆除、暫停土方開挖、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頻次、散貨物料碼頭停止作業等)及機動車減排措施(如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停止作業、部分區域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機械、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出入港區、城市建成區內柴油貨車禁行等)等,預案詳細明確重污染天氣發生時的應急響應措施,進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氣應急精細化管理水平,減輕污染程度。

            (三)應急豁免

            污染治理水平國內領先或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企業,可評為豁免企業,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

            三、主要變化情況

            (一)調整應急組織體系

            預案新增3個應急處置參與單位。其中,市科技局負責先進適用科技的研發與成果轉化,商務局配合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對煤、成品油及涉VOCs排放的產品等的質量監管。

            (二)優化應急響應措施

            預案新增4項減排措施,包括停止道路瀝青鋪設等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施工作業、建成區儲油庫分時段開展裝卸汽油作業等2項強制性減排措施,減少溶劑型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料使用、強化公共交通運輸保障能力等2項倡議性減排措施;并對供電公司綠色節能調度、船舶在碼頭停靠期間優先使用岸電等減排措施進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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