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3月份南通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更新情況的通知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2021〕195號)、《南通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細則》(通環辦〔2021〕53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工作的通知》(通環執〔2023〕7號)的精神,本次更新后的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生效日期為2024年4月15日。
請各地認真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優化監管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對正面清單內外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附件:
1.南通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2024年3月份更新后)(895家)
2.2024年3月份南通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更新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