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4年城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餐廚垃圾收集量及應繳處理費統計表公示(7-9月)
根據《海安市餐廚垃圾處理費征收暫行辦法》(海政規〔2023〕12號)文件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單位食堂征收餐廚垃圾處理費。餐廚垃圾處理費按量征收,實行定額管理和差別化收費,定額標準按照餐廚垃圾產生單位2021年和2022年年平均收集量確定。
現將征收范圍內有食堂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餐廚垃圾收集量及應繳處理費統計表公示如下:見附表。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餐廚垃圾收集量及應繳處理費統計表(7-9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