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各項工作有效落實,檢驗創建成果,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安市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總體方案的通知》(海辦發〔2020〕78號)和《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0 縣級城市版)》,對照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現制定《海安市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考核辦法》,請大家遵照執行。
一、考核對象
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具體名單見附表)。
二、考核內容及積分規則
1.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考核得分為5分。先按百分制考核打分,后進行折算。
2.開發區、高新區得分,以所屬街道平均分計算。
3.各街道得分,街道自身工作清單(占30%)+社區(每個街道抽查不少于2個社區取平均值,占20%)+高層建筑(每個街道抽查不少于5幢取平均值,占10%)+餐飲場所(每個街道抽查不少于5家取平均值,占10%)+人員密集場所(含中小學幼兒園、商場超市市場,每個街道抽查不少于5家取平均值,占10%)+“九小場所”(每個街道抽查不少于10家取平均值,占10%)+交辦工作(對照交辦單所列工作進行抽查打分,占10%),打分后進行折算。
4.部門得分,對照各自任務清單打分后折算。
三、考核方式
由安委辦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現場抽查、查閱資料并結合平時工作進行打分。
四、有關要求
1.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和支持考核組做好考核工作。
2.各考核組認真對各街道、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區域、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檢查,堅持以一線檢查驗證方式查驗責任落實、措施落地情況。
3.各考核組要準確把握考核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客觀公正評價各街道、部門和單位創建情況。同時,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廉潔自律。
附件:1.《部門、街道、社區以及各重點領域創建工作清單
考核打分表》
2.海安市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考核分組
海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