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海安昌華風管制造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621MA7GA0818Q):
因你單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我局對你單位現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你單位原址人去房空,下落不明,且無法通過其他方式送達,現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蘇通安)應急罰〔2023〕206號)。請你單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單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日內,依法向海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 6個月內依法向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海安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