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催繳通知書送達公告
海安昌華風管制造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621MA7GA0818Q):
本機關于2023年12月9日對你單位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蘇通安)應急罰〔2023〕206號)。因你單位至今未履行該處罰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現催告你(單位)履行以上決定,本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送達有關法律文書,現依法公告送達《罰款催繳通知書》(蘇通安)應急催〔2023〕206號,限你單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我局(地址:海安市長江中路106號政府大樓1608室)領取,逾期視為送達。
如有異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5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特此公告
海安市應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